24日,省残联在福州举办由全省各地残联参加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知识竞赛总决赛。参赛的共有11支代表队,每队均有1名残疾人代表,最后福州市代表队获得一等奖。
该“实施办法”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将有力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扩大宣传,加强社会各界对“实施办法”的了解,提高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省残联、省人大内司工委、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联合开展了“全省残疾人法制宣传周”活动。此次竞赛是“宣传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陈丹 关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