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在浦城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该县忠信镇高溪村村民邱某金送来了感谢信。原来,邱某金等5位村民去年购买了劣质食用菌筒袋,浦城消委会及成员单位帮他们挽回了经济损失1.8万元。
日前,浦城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来到忠信镇,了解到高溪村邱某金等5位农民,于去年7月5日至7月23日,先后在忠信镇某食用菌原辅材料供应站,购买了食用菌筒袋,用于黑木耳种植。由于食用菌筒袋存在质量问题,容易破损,造成袋内进水,黑木耳产量大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
浦城县消委会立即组织工商局、农业局执法大队等成员单位,前往高溪村调查核实。经过调解,该食用菌原辅材料供应站一次性补偿邱某金等5位村民1.8万元。(吴勇君 柳志勇 周兴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