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聘请6名专职调处员,赋予他们法律解释、事故调解、心理降压和事故处理全程引导的四大职责。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长张荣城对笔者说:“以前没有调处员的时候,我们交警调解到一半时,往往会碰到事故报警,只好放下手头案子,匆忙赶往下一个事故现场。被搁在一边接受调处的当事人都很火大。现在好了,有了专职调处员,这些问题迎刃而解。”
这6名专职调处员在交管大队集中办公,承担人民调解、协助行政调解、协助司法调解等工作,在交警的行政调解和法院的司法调解中发挥了纽带作用。这些调处员分布在各个事故处理警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他们随时都要负责接待当事人,解释事故处理的流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耐心倾听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实现对当事人的点对点全程服务。
黄少丽在担任调处员之前,是县城小溪镇某居委会主任,曾担任过人民陪审员,经常与老百姓面对面打交道。去年底,山格镇宝峰村年仅21岁的小陈在凌晨骑摩托车回家路上,被一辆龙海籍四轮货车当场撞死。黄少丽介入调解时,死者家属一开口就要求赔偿60万元,但按规定理赔金额不可能那么高,加上肇事司机家庭条件一般,双方都很纠结。黄少丽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死者小陈刚当父亲2个月,在家中又是独生子。经过黄少丽连续一周的奔波调处,双方握手言和,达成23万元赔偿协议,首期先付8万元。一起极有可能闹上法庭的事故赔偿纠纷,在人民调解环节就得到解决。黄少丽感慨地说:“像这样的调解,每调解成功一起,我的心里就感到很舒畅。 ”(朱亚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