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乡镇将建农产品质监服务机构

发布时间:2012-03-02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日前,省农业厅制定下发《福建省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到2012年底,完成全省所有930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据了解,该机构主要依托现有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进行建设,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实施联合建设。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单独规划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也可以跨乡镇建立区域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具体建设方式由地方政府根据产业特点和发展需要确定。该机构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方炜杭  刘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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