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前救助真是缓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龙海市石码镇的赵闽林满怀感激地说。今年42岁的他,年初被告知患有尿毒症。面对巨额医疗费用,他一筹莫展。居委会得知后,立即到民政局帮他办理了低保,并给予5000元的医前救助,加上门诊救助,总共9570元。
去年9月,龙海市出台医前救助办法,凡患重大疾病无力住院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可凭定点医院诊断书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向市民政局申请最高额度为5000元的医前救助,医前救助每人每年可申请1次。这一政策实施后,解决了城乡低保对象患重大疾病因无钱无法及时就医的问题。
在龙海市,低保户群众就医还可享受二次救助。低保对象患病住院,除享受新农合补偿之外,对于报销份额外的其他医疗费,市民政局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还给予一次医疗救助,即二次救助。二次救助一般在2.5万元以内,最高可达3.5万元。
“有了医前救助、新农合报销以及医后二次救助,困难群众看病报销率有的高达90%以上。而且,城乡低保救助手续办理也免去乡(镇)、村(居)审核程序,无须多次往返奔走报销。”龙海市民政局局长甘忠国说。
近年来,龙海市除了推行医前救助、二次救助,还实行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以及资助参保、住院救助、分类救助、特殊门诊救助、日常门诊救助等救助模式。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对城乡低保进行扩面、提标、分类施保。去年初以来,龙海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77.6万元,惠及5819名困难群众。市财政还拿出180.8万元,帮助36163名城乡低保对象加入新农合。(郭东福 郑智敏 王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