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举行的福建省2012年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福建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已达2449万,参合率达到99.28%,基本实现人人参合。
据介绍,福建省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1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30元,有12个县(市、区)达到250元以上。各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全年参合农民住院补偿197.1万人次,门诊补偿98.9万人次,特殊门诊补偿43.8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10.2%、80.8%、97.3%;患者次均住院补偿提高到2406元,比上年增长40.2%。全省75个县市区开展普通门诊补偿,258个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同时,福建省卫生厅全面实施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保障水平工作;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有效衔接;实施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的大病补充补偿,全年补偿4.65万人次、补偿额3.22亿元。
另外,福建省还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连江等11个县开展住院按病种组定额支付的改革,长汀等38个县开展门诊总额预付制度。(沈汝发 孟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