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全省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发布时间:2012-02-04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省环保厅3日发布的2011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显示,2011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主要河流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所有设区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均为“优”。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2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但武夷山环境空气质量由上年的一级下降为二级。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2%,较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排序为:莆田、福州、泉州、宁德、龙岩、漳州、厦门、南平和三明。
  水环境质量方面,2011年全省12条主要河流135个常规水质监测断面整体水质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6.5%,比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其中,闽江水质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2%,比上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九龙江水质良好,水域功能达标率为87.5%,比上年下降了5.0个百分点。9个设区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7%,较上年上升了8.9个百分点。
  声环境方面,9个设区市中,莆田、三明、泉州、南平、龙岩和宁德等6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属于“较好”水平;厦门、福州和漳州等3个城市属于“轻度污染”水平。(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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