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放新农保补助金,为我们计生户减负,今后养老更有保障了!”平和县崎岭乡桂竹村48岁的二女户曾更才高兴地说。日前,平和县3697个农村计生二女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家庭成员、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对象享受到县政府为他们拨付的19.5万元新农保财政补助。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平和县规定:对参保的农村45至59周岁生育两个女儿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享受正常新农保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50元的缴费补贴;为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等缴费困难群体,在县政府为其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这些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并从2012年起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吴琳环 李林城 陈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