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湖里区出台《湖里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的暂行办法》《湖里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义务教育学校暂行办法》,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优质普惠学校”,提供多元化教育供给。
《办法》引导学校做到“优质”“普惠”,在确保校园安全前提下,放宽部分限制。一是校舍选址放宽到鼓励利用厂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街(居)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二是在教学管理、业务培训、公民办结对帮扶、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鼓励扶持;三是简化办事流程,从便民的角度全面落实鼓励政策。该暂行办法有效期为两年。
目前,湖里区申办优质普惠民办园达15所,可增加幼儿学位3330个;今年9月将开办的优质普惠义务教育学校有3所,可增加5520个义务教育学位。(林泽贵 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