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在医疗机构医保刷卡结算过渡期延至5月15日

发布时间:2019-04-15 11:45:00来源:民生资讯








  近日,陆续有市民接到厦门市各大公立医疗机构短信通知,为做好福建省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切换工作,要求市民在4月15日将未结算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否则医保将不再支付。对此,记者从厦门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确保新旧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顺利衔接,患者在医疗机构医保刷卡结算的过渡期延长至5月15日,之后,仍未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凭发票到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前台窗口报销。
  据厦门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便于省内异地医保结算,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重新公布福建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全省各地市统一执行新版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记者 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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