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建立了家庭应急救助制度,帮助城乡居民渡过遭遇重大灾难性事故时的生活困难。家庭应急救助是指政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出现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的一次性救助。
据悉,救助条件为家庭成员中的主要劳动力(年龄18~60周岁,承担家庭主要责任)发生事故,导致家庭遭受重大损失,家庭短期内陷入困境,主要劳动力遭交通事故、火灾、洪涝灾害、溺水、其他自然灾害致死亡或一级伤残。以上对象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大病商业保险理赔后自付医疗费用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可以申请家庭应急救助,由乡镇(街道)受理、调查核实,民政局复核,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当事人属贫困对象(含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的,给予一次性家庭应急救助金2万元。属贫困对象以外的一般对象的,给予一次性家庭应急救助金1万元。永定筹集了家庭应急救助基金80万元,目前共向城郊镇东溪村等5户家庭发放了6万元应急救助金。(郑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