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了解到,市、区老龄办今年将继续实施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参保老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意外伤害将获得保险赔偿。
2018年度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的参保对象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市户籍老人由市、区老龄办统一办理投保手续,老人无须自行办理。2018年11月1日前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人,其保险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生效。2018年11月1日(含)以后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人,保险则自其满60周岁当月1日起开始生效。比如,2018年12月20日满60周岁的老人,其保险生效日期即为2018年12月1日。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老年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就医证明,即可向承保保险公司提起索赔。所有参保人员保险止期均为2019年9月30日。
经重新公开招标采购,2018年度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承保,每人年保费为48元,保障地域为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范围,保险内容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含猝死)、伤残、骨折的赔偿金和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非骨折类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其中身故赔付2万元,伤残最高赔付10万元,骨折和医疗费最高各赔付2万元。(何无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