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后,引发社会及业界热议。为此,<br>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向本报独家解释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18-05-10 10:28:00来源:民生资讯









  ●“同步”不是“同时”。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
  ●优质高中招生向薄弱初中的倾斜不仅包括农村初中,还包括城区的普通公立初中,未来还会继续加大这方面的招生力度。
  ●尽管目前福州市小升初政策尚未明朗,但是几所主要的“民办初中校”已经启动今年招生程序。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已经正式发布。近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专门就《通知》中群众关心的一些问题,独家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并作了解释。
加强民办学校招生规范管理
  《通知》中,第一部分“统筹安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于“同步”一词,大家理解不一。
  为此,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陈祥桢进行了详细解释。他说,此次《通知》中的“同步”,是按照今年2月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作的表述(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主要是指对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应当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整体安排,“同步”不是“同时”。他只是强调,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
  陈祥桢介绍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各地为每一所公办学校划定了招生范围,确保片内生有学可上。因此,“公办兜底”与民办学校招生并无冲突,即使民办学校没有录取,也可以按照划片就读公办学校。
  陈祥桢特别强调,《通知》只是省级指导性文件,具体招生政策应该由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优质高中招生倾斜农村初中
  《通知》提出“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校,并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要求各地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名学生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让每所初中校的学生对未来都拥有希望和企盼”。
  陈祥桢说,“上好学”是许多家庭和孩子对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通知》要求优质高中招生向薄弱初中的倾斜不仅包括农村初中,还包括城区的普通公立初中。这种倾斜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将有力地推动薄弱初中建设,遏制择校热。它也将使更多农村孩子直接受益,增加农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未来还会继续加大这方面的招生力度。
  《通知》首次提及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和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列入入学政策优待照顾对象。陈祥桢解释,这是按照公安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将优待对象范围进一步明确和拓展为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和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在教育优待措施上,实现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全覆盖。
  另据记者了解,尽管目前福州市小升初政策尚未明朗,但是福州市几所主要的“民办初中校”已经全部启动今年招生程序,先于公办校开始面向社会招生宣传和报名。福州时代中学、福州市三牧中学等“民办校”,都已开启线上预报名系统。其中,民办华伦中学已经结束预报名,时代中学于10日结束预报名。(本报记者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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