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市台办获悉,5月3日至16日,厦门市台联将对2018年厦门市老台胞、老台胞遗偶生活津贴及台胞低保户生活补助金进行集中审核。此次办理的对象是,1947年以前出生的厦门市定居老台胞及定居老台胞遗偶、1948年至1957年出生的厦门市定居老台胞和厦门市定居台胞低保户。
自2016年起,厦门市台联提高厦门市老台胞津贴补助标准,并扩大补助范围。在提高金额方面,有离退休金的老台胞、老台胞遗偶生活补贴以及台胞低保户生活补助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400元;没有离退休金的老台胞每人每年提高至3600元。在扩大范围方面,实行滚动覆盖,将年满60周岁的台胞纳入补助范围。
温馨提示>>>
厦门老台胞、老台胞遗偶申办生活津贴,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工商银行卡或存折(厦门开户)。台胞低保户申办生活补助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商银行卡或存折(厦门开户)和年审过的低保证。如为亲友代办,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咨询电话:0592-2856585
。(陈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