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提高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18-04-07 10:40:00来源:民生资讯









  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标准,进一步关爱残疾人。
  据了解,从2018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三级、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相关单位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管委会)财政共同承担,列入预算安排。我市扩面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县(区、管委会)财政按2:8比例承担,列入预算安排。(吴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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