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升级应谨防哪些陷阱?

发布时间:2018-03-20 07:19:00来源:民生资讯









  在刚刚过去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消费升级同样是大众关注的重点。消费升级的同时,一些“套路”也跟着升级。那么,哪些领域埋下了诸多消费陷阱?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厦门市201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在此通过梳理几个案例,帮助消费者更好地拥抱消费升级。
  
案例:
未尽审查义务 “美团网”受罚
  2017年7月,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绵阳市涪城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的案件移送书,称该区成蓉记香辣蟹爬爬虾餐饮店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情况下,与厦门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商户入驻合同,并在该公司所属的“美团网”上发布了三款团购产品。
  由于当事人作为“美团网”的经营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审查义务。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29元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据相关报道,2017年餐饮O2O(线上到线下)的市场规模已经冲高到2046亿元。伴随着互联网平台在食品行业内的野蛮生长,其背后的食品安全风险日益凸显,有关网络食品安全的负面报道及投诉案件也成倍增长。
  
律师点评:
为了规制网络食品交易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责任条款。2016年10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又颁行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对于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管规定进行了细化。本案中,“美团网”作为第三方平台,无主观恶意,所得甚微,但“食品安全无小事”,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美团网”未尽到审查义务课以重罚。
  
案例
:假冒品牌化妆品涉案 货值高达300余万元
  2016年10月,根据群众举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厦门恒通花园28F的被举报点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大量无中文标识的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涉及纪梵希、海蓝之谜、科颜氏等六个品牌共计10款化妆品,涉案货值高达300余万元。
  当事人通过淘宝网店销售上述化妆品,并主张那些化妆品均为国外进口。经执法人员核实,当事人提供的海关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均为虚假材料。经商标权利人辨认,涉案的化妆品大部分为假冒注册商标化妆品。本案达到案件移送标准,市局于2017年1月16日将案件移送给厦门市公安局。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该案的成功查办,有效净化了高档化妆品市场,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律师点评:
本案中,涉案当事人存在两种违法行为:一是生产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的行为;二是购进并销售假冒化妆品的行为。该两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商标权利人与消费者的权益,而且已经触犯刑律,构成《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以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案当事人亦最终因此锒铛入狱
。(本报记者 廖丽萍)(以上案例由厦门市消保委律师团成员、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陈珂律师提供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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