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音讯,2019年6月22日清晨,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华东路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女子被殴伤猥亵案子。
经调查,当晚零时许二人在吴某所居小区附近分手后,吴某单独一人返家。途中,吴某迎面遇到一陌生男人,该男人忽然对吴某施行暴力殴伤,将吴某打晕,拖入临近楼洞内施行猥亵后,乘出租车逃离现场。
于某回到住处后,给吴某发信息未回、打电话未接,忧虑吴某或许出事,遂前往吴某住处查看,在路上与刚复苏的吴某相遇。吴某用于某的手机于1时35分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甘井子公安分局华东路派出所1名民警带领2名辅警于1时39分临场。见吴某有显着外伤,问询情况后,吴提出头晕模糊,要先到医院就诊,民警登记了吴某的身份,对伤情进行了拍照和录像,并嘱其尽快到派出所作笔录。吴某在于某的陪同下,乘出租车到大连医科大学隶属第一医院进行了头部CT扫描等检查。经确诊,吴某右侧额、顶部皮下软组织、双眼侧周软组织肿胀。经医师处置,吴某离开医院回家。
当日上午11时许,吴某在其表姐陪同下到华东路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问询并制作笔录,对案子展开核查,环绕案发地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寻觅破案线索。经采取多种侦查手法,警方于 6月25日21时许确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于22时许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内将其捕获。
经讯问,王某(男,31岁,大连人,系大连银燕数据有限公司员工)对殴伤、猥亵吴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某告知,案发当晚其与朋友很多饮酒散席后,乘坐出租车欲前往女友的住处。途中,王某在车上与女友通话时,因女友提出分手拒绝与其碰头,从而发生剧烈争持。据该出租车司机描述,王某其时心情十分激动,大喊大叫,并在中途下车。王某下车后单独在街上行走,走到苍山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处遇到单独回家的吴某,遂对吴施行暴力损害。
6月26日,公安机关根据现有获取的依据,认为王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此案公安机关正在依法侦办,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吴某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来历:大连公安微博
监制:刘洪 黄林昊
编辑:谷朋
校正:梁甜甜 赵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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