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福建省全面供应国Ⅴ油品

发布时间:2015-12-25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根据通知,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我省国Ⅴ标准车用汽油销售价格在国Ⅳ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170元,国Ⅴ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在国Ⅳ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160元,非标准品按国家规定品质比率相应加价,普通柴油仍按国Ⅲ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执行。(潘园园  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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