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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出台福建省唯一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08-13 00:00:00
来源:民生资讯
2013年11月11日,本报登出《应加大对蕉城中心城区的交通整治》一文后,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近日,记者了解到,宁德市政府审定通过《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对于改善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带来的交通乱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该管理办法是目前全省唯一专门规范超标电动自行车比较详细的地方性规定。
宁德市中心城区约有10万辆电动车,大多数属于超标车,均需进行“挂牌”登记。根据规定,自10月1日起,未经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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