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12月底前全部撤销
年末前新增ETC用户312.41万,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份额到达90%以上
东南网6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福建省今年12月底前撤销16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面实现不泊车快捷通行。近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时间表和施行办法等。
依据计划,福建省2019年6月底前要明确技能计划、工程建造计划;10月底前完成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泊车收费(ETC)门架系统及省中心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11月底前合作部省系统联调联试和模拟运转;12月底前撤销16个省界收费站。到时,福建省高速公路处理与服务规范化、智慧化、现代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归纳交通运送网络效率得到提高,物流本钱降低。
计划要求,加速软硬件工程建造,全面开展省级联网中心系统、区域中心系统、收费站系统、ETC门架系统、发行系统、运转监测和收费稽查等相关系统的规范化建造。
计划明确,要强化ETC使用推行力度,2019年末前福建省新增ETC用户312.41万,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份额到达90%以上。一起,升级优化ETC车载设备,研讨推进ETC与新技能交融开展,引导行驶高速公路车辆安装ETC车载设备,对未安装ETC车载设备的车辆在车辆处理牌照和年检时引导安装。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同意的车型应在选装装备中添加ETC车载设备。
关于收费人员的安置,计划提出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准则,高速公路企业妥善安置16个省界收费站富余收费人员,加大转岗训练力度,通过向ETC发行和客服、收费系统后台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养护等多渠道安置分流。
一起,计划还对完善联合治超机制、完善高速公路信誉系统、加速整理规范福建省通行费减免办法、调整卡车通行费计费方法等提出具体要求。比方,福建省将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信誉系统,推进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失期行为归入社会信誉系统信息渠道,实行公开曝光、联合惩戒;执行卡车按车(轴)型收费要求,科学测算和调整高速公路卡车通行费费率规范,引导货运车辆集约高效运转,保证不添加货运车辆的整体负担,统筹维护好运送企业、高速公路投资运营主体等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