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法院家事审判庭正式揭牌,这宣告全省中院中首个“家事审判庭”诞生,泉州也开启了家事纠纷审判的专业化之路。
泉州法院家事审判庭由6名具有丰富家事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专门负责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不仅有固定的家事审判庭、家事调解室,还配备了具备丰富家事纠纷审判经验、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的合议庭成员,并根据案件需要,从来自妇联、未成年人教育机构等的陪审员中选任家事案件陪审员。另外,还有家事调查员、家事特邀调解员以及心理咨询师等人员参与家事审判庭工作。家事审判庭揭牌当天,泉州中院聘任了14名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与15名家事调查员。
目前,泉州法院已出台了《家事案件审判工作实施意见》,并与该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家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此外,家事审判庭将于今年上半年在该市各县市区全面铺开。
泉州法院副院长韩天明介绍,家庭纠纷产生的家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两大类,呈数量巨大、种类繁多、日趋复杂的特点。数据显示,5年来,泉州两级法院受理的家事案件每年都在6000—7000件左右,去年更是达到7071件。
从全省来看,2010年至2014年,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206669件,审结203093件,标的金额53.5亿元。据省法院相关人士分析,家事纠纷在数量猛增的同时,纠纷内容也呈现出愈来愈复杂的情形,双方对抗性强、矛盾尖锐、处理难度大。比如,财产类型日趋复杂多样,除了传统的金钱、房产外,还涉及股票、公司股权、债券、无形资产等,离婚时因家庭财产构成复杂、确认困难、不易分割。此外,争抢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纷争越来越普遍,极端的当事人甚至将未成年子女隐匿,导致另一方与子女骨肉分离难以相见。
日益复杂多样的家事案件大量涌向法院,给法院的民事司法带来了巨大挑战。“家事审判庭由相对固定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将更好地适应家事案件审理的需要。”省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泉州法院这一做法,是对家事审判机制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何海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