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0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得悉,作为活跃财政政策重要措施,本年国家扩展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划。按照《预算法》要求,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省级预算调整计划。按照计划,本年绝大多数新增债款资金倾斜用于市、县(区),重点保证中央和省委福建省政府确认的重点建造范畴,优先支持重大在建和补短板项目,如扶贫、乡村复兴、生态环保、交通路网、棚户区改造、水利、乡镇基础设施建造等。
2019年,财政部核定福建省新增地方政府债款限额1009亿元,同比增长37.1%,其中:一般债款限额197亿元,专项债款限额812亿元。扣除厦门后,本年新增债款限额857亿元。
省级预算调整计划主要内容是新增债款限额分配。因为本年提前下达的新增债款限额397亿元已纳入年初预算,因而这次调整的额度为460亿元。调整后,省级财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债款收入74亿元(转贷63.1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款收入386亿元(转贷368.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