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据福州海关计算,前4个月,福建省进口消费品85.7亿元,同比增加14.5%。
上一年以来,国家持续出台消费品降税方针,为进口消费品持续增加供给强有力的保证。特别是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最惠国税率方针,触及1449个税目,不光税目数量是前4次降税总数的7倍,均匀税率也由15.7%降为6.9%,均匀降幅达55.9%。
在此拉动下,今年前4个月,福建省进口触及降税的消费品同比增加31.7%,比同期福建省消费品进口总体增速快17.2个百分点,对同期福建省消费品进口增加贡献率达61%。
民企为福建省进口消费品的主体。前4个月,民企进口12.8亿元,同比增加17%,占同期福建省消费品进口总值的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