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明年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4-12-11 09:43:00来源:民生资讯









  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具有重大意义。
  《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主要内容有: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机制、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对国家和省的法规进行补充细化,以分项列举方式予以明确)、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受理、法律援助的实施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让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熟悉条例内容,各级政府还应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密切关注该条例实施情况,适时以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形式,监督该法规实施情况,督促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各项制度规范。
  市领导柯有民、徐凡新出席法规颁布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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