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恢复监控交通违法记分制

发布时间:2014-12-02 08:04:00来源:民生资讯









  不久前,一则内容为“12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监控探头拍照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恢复记分”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内被频频转发,网友们颇为紧张:“不扣分”即将成为历史?这是分分钟要“回炉重造”的节奏吗?
  截至今年10月,厦门市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为1139247人,当月新增机动车驾驶人即超过万人。而根据警方公布的今年1月到10月份的道路交通违法数据,总计违法数量达264万条左右,其中违法量最多的是“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达147.2万条。
  目前,“恢复记分”的说法已得到警方证实。从12月1日起,厦门将全面执行“福建省全省范围内被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恢复记分(扣分)”的新规定,并相应推出了三个监控交通违法记录处理渠道,即窗口处理、网上处理和自助服务机处理。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日期之前的记录还是依照原规定执行。
  据统计,12月1日0时至15时,厦门110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车辆1217部。交警支队支队长林祥兴表示,这项举措的实施,主要还是为了警示广大车主们遵守交通规则,改掉驾驶陋习。
  
恢复扣分旨在提高守法意识
  继今年9月推出流动执法车之后,“从12月1日起,厦门恢复监控交通违法记分制”这一消息的确认,又一次警示广大车主: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然,被监控拍到交通违法,不再仅仅是“罚了款就没事了”。这意味着,部分车主很有可能因为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满12分而重回驾校学习。
  据悉,除了通过辨认证据图片、图像外,交警部门还将通过确认当事人书面陈述和签字确认、询问当事人、收集证人证言、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等方式搜集证据,来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并对其依法处罚和扣分。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制,运用量化的方法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行为予以管理,已经是一种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依其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记者了解到,2012年,公安部颁布的123号令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由38项增加到52项,并提高和细化了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信号灯通行、酒驾、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的记分值。通过交通违法记分,加大对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大大减少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而达到维护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
  厦门交警部门表示,今后将执法与驾驶员日常管理有机结合,从查处违法行为后的处罚、记分到驾驶证的年审、消分,以及记分分值满12分对驾驶员的教育考试,有望形成对违法驾驶员处罚、教育和管理有机结合的良好局面。
  “记分并不是目的,这项举措的实施主要还是为了警示广大车主们应更加遵守交通规则,改掉以往的驾驶陋习,小心谨慎驾驶车辆。”厦门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林祥兴说。
  及时处理
  三种渠道可供选择
  在厦门交警日前召开的发布会上,警方提供了三种交通违法记录处理渠道:违法处理窗口流程,可由本人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若有异议,可现场通过复核岗进行复核;网上处理流程需同时满足罚款金额小于等于200元、违法记录记分值为0~3分且累计分小于等于9分、车牌与驾驶证必须是厦门的等要求;道路交通违法业务自助服务机与网上流程处理流程相比,除车牌和驾驶证范围为福建全省,其他条件均相同。目前,思明、湖里交警直属大队以及车管所已配备了自助服务机,之后还将陆续推广至厦门岛内各派出所。
  而针对网友们担心的“12月1日之前的交通违法记录是否需要抓紧时间消除”问题,交警部门澄清,今年12月1日前的记录,还是按照以前的处罚规定执行,车主们不必扎堆到窗口处理。
  此外,记者还从交警部门获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证初次领取之日计算。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车主应至少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一次监控记录,并且最好是在规定日期的前几天,以免逾期后记录转到次年,而且,也要避免像以往车辆年检时才去处理的情况,以免分数被累记过多。
  “不仅自己开车要小心,以后,也不好把自己的车轻易借给别人了,肯定会更慎重。”市民小黄在得知新规定后的反应,也是大部分车主的想法。交警部门也表示,车主们应对自己经常行经道路的特点要心中有数,注意观察沿线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等,尽量避免因疏忽大意而产生交通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如果将车辆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对方归还时应及时查询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以便确认交通违法行为人并敦促其马上处理。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车辆管理所备案,以便一旦被监控抓拍,可以及时有效接收公安机关发送的违法行为通知等。
  今后,公安机关还将依法严格查处买卖记分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通报、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销分”、“代扣分”信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地追查,依法严厉打击。(田圆 厦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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