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个醒:购买商品需详细阅读说明书

发布时间:2014-11-25 11:38:00来源:民生资讯









  【案情介绍】近日,政和县消费者陈某在某电器店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经营者派工人送货上门并安装时,要求消费者再支付60元支架费用。消费者称,在购买液晶电视时经营者并没有提醒消费者支架是要另外收费的,他认为经营者有重复收费的嫌疑。经营者的解释是,支架是厂家承诺“三包”外的服务,价格是双方协商随行就市,消费者有权选择不安装支架。因消费者在安装时同意履约,电视已装好,只能付给经营者60元安装费用。
  【个案提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市民都表示有这种被迫消费的经历:买热水器,安装时才被告知喷头、水管、接管零部件等都需要另外购买。如果不额外购买这类配件,商品就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对商家这种“卡着脖子”要钱的经营方式颇有微词,但却很无奈。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对此类商家的销售策略并没有明确的限制规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详细阅读商品说明书,并且要与商家详细商讨产品配置后再购买。根据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商家在安装时如果确实需要另外收费的,应该在销售环节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若发现商家没有明示收费项目、事后索取费用的行为,可依法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福建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