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8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生态文明指数全国第一

发布时间:2019-06-04 09:41:01来源:

福建2018年生态环境情况公报发布

福建省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坚持全国抢先

东南网6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福建省2018年环境情况公报。公报显现,2018年,在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开展的一起,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坚持全优,持续坚持全国抢先。中国工程院发布的生态文明开展水平评估陈述显现,福建生态文明指数全国第一。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福建省水环境质量整体坚持良好水平。12条首要河流水质情况为优,Ⅰ类~Ⅲ类优秀水质份额为95.8%。集中式日子饮用水源地水质坚持优秀,12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日子饮用水水源水质合格率为100%。首要湖泊水库水质基本坚持稳定,福建省19个首要淡水湖泊水库中,水质到达Ⅲ类及以上的有17个,占89.5%。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较好,优秀水质按点位份额评价,优秀水质份额为85.1%;按面积份额评价,优秀水质份额为93.0%。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以优秀为主。福建省68个城市空气质量合格天数份额平均为97.5%;九市一区城市空气质量合格天数份额为95.0%(按新标准核算为97.6%);PM2.5浓度26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3.3%。福建省9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从优开始排名,依次为南平、宁德、莆田和龙岩(并排第三名)、厦门、福州三明泉州和漳州。在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厦门、福州别离位列第7位、第8位。

生态环境方面,福建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坚持在优秀水平,森林覆盖率66.8%,持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情况指数持续坚持全国前列。福建省共10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称谓。福建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93个,其中国家级17个、省级22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5.6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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