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消费者杨先生在一家电商城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商家送货上门时,发现电视包装箱内没有电视底座。对此,商家的解释是,液晶电视的底座和支架只能随机赠送一个,并且挂在墙壁上的支架要收取150元的安装费用。
为让电视“站起来”,杨先生只好又花了200元购买了电视底座。杨先生称,在购买液晶电视时,商家并没有提醒消费者底座是要另外收费的,产品说明书中也没有对产品配件有明确规定,他认为商家有重复收费的嫌疑。
据国美家电一位促销员介绍,液晶平板电视底座收费由来已久,生产厂家就是抓住消费者这种“既然马已经买了,再怎么也要配个鞍子”让它能正常使用的心理,把一件完整的商品分开来卖,通过主商品低价去抢占市场份额,然后再在必需的配件上动脑子盈利。
采访中,很多市民都表示有这种被迫消费的经历:买热水器,安装时才被告知,喷头、水管、接管零部件等都需要另外购买;买空调,安装时要再付不菲的支架费用……如果不额外购买这类配件,商品就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对商家这种“卡着脖子”要钱的经营方式颇有微词,但却很无奈。
工商部门消费提醒:对此类商家的销售策略并没有明确的限制规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详细阅读商品说明书,并且要与商家详细商讨产品配置后再购买。根据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商家在安装时如果确实需要另外收费的,应该在销售环节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若发现商家没有明示收费项目、事后索取费用的行为,可依法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