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99.8%

发布时间:2014-10-31 08:02:00来源:民生资讯









  29日,省环保厅发布第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8%,其中优的天数比例为64.3%,良的天数比例为35.5%。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持平,其中优的天数比例提高6.2个百分点。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8%,其中优的天数比例为58.9%,较上年同期提高8.0个百分点。
  福州、厦门、泉州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新国标评价,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94.0%、100%和98.9%,城市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分别为3.30、3.43和2.98。其中,福州、厦门主要污染物均为臭氧,泉州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水环境质量方面,9个设区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9%;14个县级市的2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4个县城的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声环境质量方面,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为100%。(潘园园 曾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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