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南靖县龙山镇龙山村村民庄某智,手里拎着一卷东西走进南靖县检察院,一打开,一面红底黄字的锦旗展现在大家面前:为民排忧解难,关心群众疾苦。“检察院设立救助基金,为涉案特困家庭带来了温暖,实在太感谢了!”庄某智一边说着,一边举着锦旗递给该院检察官。
去年11月12日,庄某智的父亲庄某平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吴某财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庄某平受重伤,颅内多处出血,到医院做了开颅手术,花费20多万元医疗费,虽然捡回一条性命,但成了一名无意识的植物人。该院检察官得知庄家经济困难,便发放5000元救助金,并组织社会力量帮助解决困难。
“在开展办案家访过程中,办案人员时常会接触到家庭贫困的受害人或嫌疑人,遇到这种情况,办案人员常常自掏腰包,救助涉案特困人员。”南靖县检察院检察长陈超说,然而,检察官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南靖县检察院出台《检察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把刑事犯罪被害人或受其赡养、扶养的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赡养、扶养的父母、子女等五种涉检涉诉特困对象列入救助范围,并与南靖县慈善总会合作,在慈善总会设立专户,募集的资金委托南靖县慈善总会进行管理。同时,南靖县检察院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全院民警自发捐款6600元。截至目前,基金已募集资金27万元。(包骞 林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