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行政服务有了标准

发布时间:2014-10-20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17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实施,该体系涵盖行政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提供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等四大子体系,成为我省涉及面最广、数量最多的特色行政服务标准体系。
  《体系》共有标准1543项,其中自主制定1435项,引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108项,做到“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同时,每个标准既可独立运行实施,又相辅相成构成有机整体,实现了从管理制度化向管理标准化的跨越。(林世雄 谢嘉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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