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出台救助农村住房困难户举措

发布时间:2014-10-16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日前,集美区修订出台《厦门集美区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办法》。根据这一办法,今后集美区将采取两种方式救助农村住房困难:就地改造型村庄,采取原样维修或就地翻修等方式实施救助;近期拆迁型村庄,采取政府补助租金的方式由救助对象租用本村(居)安全的闲置房。救助面积以救助对象家庭实际人口1户40平方米计算,每增加1人增加20平方米,每户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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