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基金开始申请

发布时间:2014-09-30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9月30日起至2015年2月12日,符合2014年度红十字大病救助基金申请条件的患者,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记者29日从市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办公室获悉,今年的救助标准有所调整,对于20-30万元(含20万元)部分,按25%给予人道救助;3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按10%给予人道救助。
  据了解,大病救助对象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及部分低收入人群。救助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今年对申请人其个人年度内发生的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继续实行差额累进人道救助。2-5万元(含2万元)部分,按10%给予人道救助;5-10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15%给予人道救助;10-2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人道救助;20-30万元(含20万元)部分,按25%给予人道救助;3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按10%给予人道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人道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此外,对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对象继续实行分档次定额救助。凡年度内患受助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为10-15万元的(含10万元),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0.5万元;15-20万元的(含15万元),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0.8万元;2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1万元。
  在申请大病救助基金过程中,如果是新农合申请对象该如何计算医疗费呢?“申请人不可重复受助。”市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对于新农合与省红十字大病救助病种重叠的11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血友病),在计算红十字大病救助医疗费用时,从住院医疗总费用中扣除政府单病种保障的实际补偿费用。(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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