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是国庆黄金周了,大多数市民已经作好了出游的准备。为保障市民在旅游消费中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宁德市消委会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国庆期间跟团出游要注意签好旅游合同、防备消费陷阱等四大事项,规避消费纠纷。
跟团游 慎重选择低价团
市消委提醒,跟团游的消费者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切记不要被价格牵着走。到国外或港澳台等地区旅游,还要看是否具有国外旅游的资质。与旅行社签订详实的旅行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法都要写清。留意合同签订方和盖章是否一致。慎重选择低价团,同样一款旅游产品,不同旅行社的报价也不同。选择旅行团时要了解清楚自费项目,切勿让价格牵着鼻子走,造成贪小便宜吃大亏。
自驾游 网络购票要仔细阅读说明
随着自驾游日渐盛行,在各类网络在线平台预订宾馆、景点门票已成常事。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网站公示的各类产品时,应当仔细阅读产品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比如,有的酒店周末不接待网络预订客户,有的酒店周末要加价,有的景点要提前订票等。不能想当然、用常理代替旅游产品的约定。
参团旅游 最好购买旅游意外险
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消费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特别是游玩亲水项目,注意保管好自身的电子产品,以免造成损失。参团旅游时,最好为自己选择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保险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旅游行程合理选择,购买后应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外出旅游还要注意饮食安全,对街头小贩的各类小吃要谨慎选择。
旅游购物 慎重购买高价物品
在旅游地购买纪念品,应该具有“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观念,进行理性消费。购买旅游纪念品、土特产时,要查验商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慎重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电器、名贵药材等。购买时要仔细查验商品的合格证和质量鉴定书,索要正规发票,还要查看购买商品的名称、数量及价格是否与发票一致。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消费者不可采取过激行动,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当发生纠纷时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注意搜集证据。能协商的可先自行协商解决,可以到当地的旅游投诉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或12315投诉台投诉。(王东东 彭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