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从三个方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18 08:18:00来源:民生资讯









  一是完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机制。对按年缴费的参保居民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15年及其以下的,每缴费1年月增发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自第16年起按不同缴费标准每缴费1年月增发2至5元。二是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参保居民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自其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保险待遇,按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三是适当提高老农保参保居民养老金。老农保个人账户积累额500元以下的不加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500元的,按每500元月加发3元;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1000元的,按每1000元月再加发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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