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建立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14-09-10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近日,三明市出台相关举措,明确信用惩戒对象、信用惩戒范围及具体措施,建立“红黑榜”制度。
  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在企业登记管理中将予以任职限制,即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市场主体的予以公示。同时,失信被执行人在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也将受限。(陈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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