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新开工保障房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发布时间:2014-09-02 10:38:00来源:民生资讯









  我市新开工保障房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1.建设主管部门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及未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项目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不组织竣工验收。2.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要根据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3.强化目标责任,将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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