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购买

发布时间:2019-05-30 09:59:26来源:

  【典型事例】


  某市国有企业总经理王某购买“新三板”股票并获利,其所在的国有企业与该“新三板”企业之间没有任何事务联系,王某的职权与该“新三板”企业无管辖联系,王某也未获取该“新三板”企业的内情信息。王某的行为是否违背廉洁纪律?


  【分歧定见】


  第一种观念:根据党纪处分法令第九十四条的规则,持有“新三板”股票归于具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许证券的景象,涉嫌违背廉洁纪律。


  第二种观念:“新三板”股票尽管不是上市公司股票,但其针对的是不特定目标,面向全国发行,其场所性质和法令定位与证券买卖所是相同的,从党纪处分法令第九十四条规则的本质动身,不宜将王某的行为认定为违背廉洁纪律。


  【分析定见】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念,即不能简单从党纪处分法令的字面意义去了解,而应当从本质去了解第九十四条的规则。笔者以下从规则出台的根据、原因,“新三板”股票的性质、党员目标的身份等几方面进行解析。


  一、规则出台的根据和原因


  2003年党纪处分法令没有规则党员干部不能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许证券,2015年党纪处分法令第八十八条规则了党员干部不能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许证券,2018年党纪处分法令第九十四条也规则了党员干部不能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许证券。党纪处分法令中设置此条款,相关根据有《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出资行为若干规则》(以下简称《党政机关人员出资若干规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阻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则》(以下简称《阻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首要意图是制止党和国家机关中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违背国家规则经商办企业,制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相关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事务联系的企业出资入股。因为具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许证券,实际上就是经商办企业,是违背规则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有的同志会提出疑问,为何会允许党员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证券?理由是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许证券没有特定发行目标,任何人都能够购买成为股东,但都不参加经营管理。依照有关规则,国家公职人员除了有清晰的制止规则以外(如《党政机关人员出资若干规则》中提到的7种制止行为和4类制止人员),能够在证券商场上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许证券,不能认定为经商办企业。


  二、“新三板”股票的性质


  “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的股份,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2012年9月正式注册建立,是继上海证券买卖所、深圳证券买卖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证券买卖性场所。“新三板”股票与上海、深圳证券买卖所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首要区别在于:一是服务目标不同,“新三板”首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二是出资者团体不同,“新三板”以安排出资者为主,自然人出资有准入条件限制;三是“新三板”首要是为企业发展、本钱投入与退出服务。“新三板”首要体现在挂牌速度快,企业准入门槛低,是归于全国监管范围下的场外买卖商场。


  “新三板”股票尽管不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但其场所性质和法令定位上,与证券买卖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本钱商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被称为上市公司的“准备场”和“练兵场”,其同样是面向全国不特定目标发行,仅仅目前发行量少于上市公司。


  三、持有“新三板”股票不宜认定为违纪


  鉴于“新三板”股票的买卖场所和法令定位与证券买卖所相同,均是面向全国发行,任何人都能够购买其股票,没有特定目标的要求。而党纪处分法令第九十四条规则的本质是制止党员干部在非上市公司(企业)中持有股份,成为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东,使用职权或许内情信息买卖股票,为自己谋求私利,妨碍商场经济秩序的公平和公正。因而,笔者以为,假如党员干部或国有企业领导没有使用职务之便获取该“新三板”企业的内情信息,职务上与该“新三板”企业没有相关,没有使用职务影响或不正当手段强买强卖,其所在国有企业与该“新三板”企业也没有任何事务上的来往,则党员干部或许国有企业领导持有“新三板”股票的行为不宜认定为违纪,持有“新三板”股票等同于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因而,在本案中,王某购买“新三板”股票过程中并没有使用任何职务便利,其所在企业与购买“新三板”的企业并无任何相关,根据党纪处分法令第九十四条规则的本质,王某持有“新三板”股票的行为不宜认定为违纪。


  需要注意的是,党纪处分法令第九十四条的规则是否适用于一般党员呢?笔者以为,根据《阻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则》相关规则,党纪处分法令第九十四条规范的主体是党和国家机关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一般党员(如私营企业中的党员)并不适用,其能够经商办企业;另外,非党员的公务员又是如何规则的呢?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则,公务员不能违规从事或许参加营利性活动,不能在企业或许其他营利性安排中兼任职务,但是能够持有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许证券。(杨敏 付余 作者单位:广东省佛山市纪委监委案子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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