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消息,日前《2014年福建省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下简称《预案》)正式下发公布,《预案》要求福建省内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单位需根据签订的早籼稻储备订单合同,按照每50公斤132元的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收购早籼稻,切实保障种粮农户利益。
《预案》明确,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单位根据签订的储备订单早籼稻收购合同,按照每50公斤135元的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储备订单早籼稻。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期间,当早籼稻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应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当早籼稻市场价格超过最低收购价时,应改按市场价格收购。
同时,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收购企业,需在收购场所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标准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在收购时还应依据农民交粮的实际情况,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码单,让农民交“放心粮”。
《预案》要求省内各粮食收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积极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避免“卖粮难”的情况发生。
据了解,本次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至9月30日,而福建省财政、粮食部门同时也将按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款兑付给售粮农户。(林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