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新核定律师执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4-08-08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重新核定我省律师执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自8月1日起开始执行,期限3年。
  据核定,律师执业人员职前培训收费标准680元/人·期,教材资料费136元/人·期,每期培训时间236课时。培训单位应按规定课时组织培训,培训课时不足的,要按平均课时费相应扣除培训费。培训除收取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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