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出新一轮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19-05-27 16:58:10来源:

加速建造“电动福建

福建省提出新一轮支撑新能源轿车全面推行使用政策措施

东南网5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记者从9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得悉,福建省将全力打造新能源轿车及其配套工业集群,加速突破新能源轿车关键技术,发动以“推行新能源轿车,倡议绿色出行,加速建造‘电动福建’”为主题的新一轮政策措施研讨,明确并提出新一轮支撑新能源轿车全面推行使用政策措施。

根据初步确认的时间表、路线图——

2020年,福建省城市公交车悉数更新为新能源轿车;福建省适合使用新能源轿车的公路客运车辆新能源轿车占比超过50%;福建省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借车辆新能源轿车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时租借车辆完成电动化;福建省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新能源轿车占比到达50%以上。

力争经过十年左右时间努力,福建省适合使用新能源轿车的公路客运车辆悉数选用新能源轿车;福建省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悉数选用新能源轿车,氢燃料物流车占比位列全国前五;福建省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借车辆新能源轿车占比位列全国前三;福建省私家乘用车新能源轿车占比力争位列全国前五。

据介绍,本次明确并提出新一轮支撑新能源轿车全面推行使用政策措施——

一是电价优惠。对向电网运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运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免收基本电费,履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折半履行。据了解,目前福建省电网履行的电价为全国最优惠。

二是停车优惠。倡议绿色出行,政府出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轿车2小时以内免费;2020-2025年,政府出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轿车超过2小时,停车费折半征收。

三是不限保有量、不限行。不约束新能源轿车保有量;对悬挂新能源轿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

四是公务车更新。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悉数选用新能源轿车。

五是出租车更新。福建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选用新能源轿车。

六是高速通行优惠。省高速公路公司对省内新能源轿车处理电子收费的,予以赠送电子标签(ETC),提高通行费用扣头份额。

七是免收牌照费。对新能源轿车免收牌照费。

八是为充电(加氢)设备建造供给便利。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备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答应利用临时用地建造充电设备。加氢站建造(包含建造标准、运营管理体制等)由省住建厅会同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加紧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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