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安市工商局开展暑期虚假招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在行动中,该局要求各类学校发布招生、补习、复读等广告,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刊播的证明、学校授权委托书和办学许可证等材料,经过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发布。同时,他们严格审查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做到登记主体与发布主体相符、办学资质与广告内容相符、发布内容与登记内容相符,并对辖区内电视、杂志、报纸以及论坛、微信等发布的招生宣传广告加强监控检查,重点监控以夸大就业率和以学生家长名义进行的变相宣传广告。一经发现擅自发布招生广告或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快查快结。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两起违法发布户外招生广告案件。(王旺声 林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