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大对革命老区补助力度

发布时间:2014-07-19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今年起,省财政在安排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时,统一将原中央苏区县的补助标准从每县不低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对其他财政困难革命老区县的补助标准从每县不低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据了解,为加大对老区村的扶贫开发力度,日前我省重新确定第四轮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共235个,其中老区村有179个,包括福州4个、漳州19个、泉州9个、三明30个、南平20个、莆田6个、龙岩45个、宁德46个,占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总数的76.2%。(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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