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再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14-07-10 11:10:00来源:民生资讯









  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1月起,我市再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仙游县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其他县区从每人每月495元提高到535元,全市6699人五保对象享受“提标”待遇。
  据了解,我市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改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提标”后的保障金,民政、财政部门将通过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发放到五保对象开户的存折中。
  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省定低保保障标准的基础上,连续三年大幅度“提标”,从2012年原来月保障标准320元提高到目前535元。(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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