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项医保新政7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4-07-01 08:01:00来源:民生资讯









  7月1日起,厦门市将实现大病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刷社保卡结算,改变之前需先行报备申请、垫付现金、之后回厦报销的模式,政策将惠及259万人。
  7月1日起同步实施的有《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账户管理办法》,适当调整了《健康账户购买医用耗材及消杀产品目录》,删除了小部分使用频率少、易造成滥用、不宜在家庭独立使用的品种;增加了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健康账户购买药品及消杀产品的累计金额“每月不超过200元”,引导参保人员珍惜使用健康账户资金。
  此外,7月1日零时至7月2日12时将进行社保年度结转,其间,各社保机构暂停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参保人员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自7月4日起至7月31日的正常工作日,凭收费发票(包括诊察费)和社保卡到原就诊医疗机构报销。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原则上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林世雄 林泽贵)

福建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