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车辆加气按质量计价

发布时间:2014-06-24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厦门市质监局日前发布消息,厦门市加气站将在月底前完成天然气计价单位全面改制,计价单位从立方米改成千克。7月1日起,厦门市所有在用和新添置的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如不符国家新的计量技术法规要求,即采用千克为计量单位,将不能继续使用。
  去年6月起实施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压缩天然气加气机》规定,用质量(千克)单位代替当前的体积(立方米)单位,以消除不同气源密度值带来的影响。(田圆 陈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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