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福建口岸共检验监管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427批次、2989.93万吨。其中,检出短重28批次、16458.13吨。
据了解,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主要有铁矿、煤炭、原油和液化天然气等四种,主要来自澳大利亚、东南亚、南美等。这些商品进口量大、价值高,一般以散装形式由船舶运输进口。
据介绍,福建口岸进口大宗散装资源性商品短重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国外发货人恶意短装。个别国外发货人故意缺斤少两,违规向货物或船舱注水。二是受自然条件影响。有的国外装货港因风浪过大引起船体晃动剧烈,导致计算的数据不准确,出现误差。三是某些商品自身质量问题突出。比如,雨季时节东南亚铁矿砂含水量极高,经长途运输水分挥发,从而出现货物重量严重不足的情况。四是国外某些地区矿产品检验鉴定市场不规范,监管可控性较差。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省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收货人,在签订贸易合同时,须注明以到岸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作为结算依据,并注意购买海运短重保险。一旦出现短重情况,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向外方索赔。同时,在选择运输船舶时,避免使用问题货轮,避免委托不诚信船方,消除货物短重隐患。如有必要,企业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实施装运前检验,从源头控制短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