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被偷,还能找保险公司赔,政府为我们购买的治安财产险真太好了!”近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公司,办理完2000元保险理赔金领款手续的石狮市锦尚镇厝上村村民邱于莹对记者说。
6月5日,邱于莹家被盗,小偷窃走现金2800元。当天发现家里失窃后,她立即报案,当地派出所民警来到她家,并通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公司。经双方现场鉴定,确认邱于莹确系被盗。保险公司确定理赔2000元。
针对“两抢一盗”案件中存在的“案子破了,嫌疑人抓到了,可是钱没了,财产损失也挽回不了”的问题,去年9月,石狮市下发《在全市推广社会治安财产综合保险工作方案》,向所有的8万多户城乡家庭(有当地户籍)推广社会治安财产综合保险,每户保费40元,由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共同出资,每年投入340万元。石狮此举,在我省首开先河。
根据方案,参保家庭因发生被盗或家庭成员外出(在泉州范围内)被抢等治安案件财产损失的,只要出具公安部门的立案证明或接案回执,保险公司将依据受损情况及时进行理赔,理赔额度最高可达2.9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公司经理苏小琦告诉记者,去年9月1日以来,石狮已理赔该险种案例1021起,理赔金额200多万元。“以目前的理赔情况测算,全年理赔金额在300万元以上。虽然不赚钱,但出于民生的考量,我们要义不容辞推这个险种。”
石狮市综治办主任陈伟祥介绍,石狮“两抢一盗”案件比较集中,占该市案件总量的70%以上。虽然很多案件案值金额不大,但案件多,群众利益受损的覆盖面较大。很多时候,群众被盗被抢,只能自认损失,而对贫困家庭而言,生活便雪上加霜。石狮市帮本地户籍居民购买保险,能较大程度上弥补群众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受损利益,同时密切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关系。
“下一步,该险种还将逐步向外来工家庭推广。”陈伟祥说。(何金 王丽雅)
采访手记
政府购买服务应倾向民生领域
石狮以财政斥资为主 (配以村集体收入支出),为全市8万户家庭购买社会治安财产综合保险,这是我省各级地方政府花钱为群众购买服务的一个案例。
当前,由于社会处于转型阶段,各类有损基层群众利益的小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基层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由于收入偏低,抗风险能力偏弱。一遇到被盗被抢突发案件,轻则造成家庭困难,重则一蹶不振。石狮市以政府花钱的形式为百姓购买保险,花小钱,却办了大事,提升了当地家庭的抗风险能力,给当地弱势家庭上了一道小小的安全锁。
当前,各地都在力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而有关如何购买服务,以及购买何种服务,各地都处于探索阶段。记者以为,石狮这一做法,将政府购买服务导入民生领域,具有较强的参照意义,不失为一个借鉴
。(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