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厦门市集美区正式启动重度残疾人入住托养中心工作,同时,市区两级残联部门对入住的托养对象建档发卡,将给予入住对象每人每月最高1700元的补助金。这是2014年初集美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集美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位于灌口镇田头村的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内,是一所专为生活不能自理或基本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士提供生活护理、康复训练、文化娱乐、技能训练、辅助性劳动、医疗保健终身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根据规定,入住的重残托养服务对象必须是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适合机构托养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吴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