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校办学条件

发布时间:2014-05-27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目标是经过3-5年努力,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生活设施、寄宿条件得到基本满足。
  中央除通过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初中改造工程对“全面改薄”工作给予支持外,还将扩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支持内容,对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困难省(区、市)的贫困地区予以支持。纳入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初中改造工程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学校必须是经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中保留的学校。
  省会城市所辖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且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的县(市、旗)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市所辖区原则上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同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3000人以上县城初中和2000人以上县城小学等学校一般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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